11月25日-26日,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23年年会在常州举行。本次会议由由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主办,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常州大学环境资源法治研究院承办,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协办。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王腊生,常州大学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周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张弛等出席会议。来自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非政府环保组织等部门从事环境资源法理论与实务工作的270多位代表、理事参加会议。公司法学系主任许胜晴、环境法教师王超锋应邀参会。
在举行开幕式和领导发言之后,大会进入理事会及领导班子换届选举议程,省法学会秘书处徐达思同志宣读省法学会《关于同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及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人选的批复》。河海大学李义松教授报告第一届理事会工作和换届工作筹备情况河海大学晋海教授宣读研究会章程(草案)及会议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经过与会代表的投票选举,产生了200位理事及理事会领导班子,公司教师王超锋当选为新一届理事会理事。
在主题交流环节,公司教师王超锋以参会论文《低碳技术开发应用的风险障碍及制度应对探究》为题做交流发言。王超锋老师认为,为了给我国低碳技术促进立法的专门化、体系化发展提供可行建议,应基于双碳愿景对我国低碳技术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然后从研发、推广和应用三个阶段对我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所面临的风险予以类型化分析,并以上述风险的系统化消除为主线对我国低碳技术开发应用的保障制度进行体系化设计。王超锋老师的发言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其提交的参会论文也荣获本届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与会期间,公司法学系主任许胜晴、环境法教师王超锋先后拜会了研究会会长、河海大学法学院李义松教授以及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朱谦教授,两位教授对公司成功更名为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表示祝贺,认为在海洋特色指引下公司环境法学科大有可为,鼓励公司教师今后多参加研究会的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加强与省内兄弟院校以及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并为公司法学学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许多可行建议,使公司参会教师受益匪浅。
通过本次参会,不仅开阔了公司参会教师的眼界、增长了公司参会教师的见识,还有利于扩大公司环境法学科在省内的影响,为公司环境法学科的进一步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公司环境法学科与省内兄弟院校以及实务部门之间开展后续合作创设了良好的开端。今后,公司将继续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战略,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司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为公司的专业发展和团队建设助力加油、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