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工委发[2013]39号、40号、41号文件精神,9月4日上午,公司召开公司党委会议,讨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意见,并讨论成立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午,公司召开全院动员大会,会上,公司党委书记吕振华详细传达了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了公司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对公司的学习实践活动作出了具体安排;随后,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学习讨论《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并最终形成文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至此,公司拉开了全面学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序幕。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要求上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保持和发展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师生群众的血肉联系,敬畏学术、尊敬学者、尊重员工,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实现建设具有鲜明海洋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保证。